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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建立市场有关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座谈会的通知 

建办市函[2002]138号颁布时间:2002-03-30

     2002年3月30日 建办市函[2002]13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朱镕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 “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使有不良记录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 直至绳之以法”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 通知》(国办发[2001]81号)要求,定于2002年4月19日在江苏省苏 州市召开座谈会,研究建立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请有关省市演示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演示的省市另行通知);   2.讨论《关于加快建立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的通知》(征求意见 稿)。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4月19日,会期一天;4月18日报到。   三、会议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胥城大厦(地址:苏州市三香路120号)。   四、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主管处长1人(如勘察设计、施工市场管理分 设处的,主管处长可来2人);部信息中心、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各1人。   五、其他事项   1.请参加座谈会的代表于4月15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传真给建设部建筑 市场管理司和苏州市建设局,以便接站。   2.联系人: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综合处张毅、王德惠,电话:(010)6839377 2、68394514,传真:(010)68393919;   苏州市建设局徐玲扣、沈建明,电话(0512)5110636、52116 32,传真:(0512)5119377。   3.会议代表食宿费用自理。 附:会议代表回执(略)   注:请于4月15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传真给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010-68393919)和苏州市建设局(0512-511937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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