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1-03-02
各外贸出口企业、生产型出口企业、小规模出口免税企业:
根据近期国家对出口退税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出口退税企业(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小规模出口免税企业)从2011年3月3日开始,必须使用新版退税率文库进行退税申报,最新退税率文库版本号为20110201A。
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包括外贸企业申报系统、生产企业申报系统、小规模出口免税申报系统)的税率库升级程序放置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szgs.gov.cn/)上,各出口企业应自行下载、安装。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