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深圳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六批)的通知

深国税办转字[2006]278号颁布时间:2006-10-09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六批)的通知》(财税[2006]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