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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办转字[2006]303号颁布时间:2006-11-10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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