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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退库的补充通知

深地税发[2005]389号颁布时间:2005-07-19

     2005年7月19日 深地税发[2005]389号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退库的补 充通知》(财库[2005]1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退库的补充通 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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