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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地税发[2005]418号颁布时间:2005-08-03
第七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中资本性调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745号)转发给你们,我局转让定价工作一般不作资本性调整,如有必要作调整的须先上报总局批准。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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