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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5]263号颁布时间:2005-05-09

     2005年5月9日 深地税发[2005]263号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5]1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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