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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深国税办转字[2005]88号颁布时间:2005-04-18

     2005年4月18日 深国税办转字[2005]88号 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 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5]28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或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 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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