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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工资税前扣除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办转字[2005]47号颁布时间:2005-03-02

     2005年3月2日 深国税办转字[2005]47号 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现将《关于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工资税前扣除有关管理问题的通 知》(粤国资考核[2005]23)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 务局关于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工资税前扣除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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