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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办转字[2004]113号颁布时间:2004-08-10

     2004年8月10日 深国税办转字[2004]113号 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 知》(国税发[2004]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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