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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

深地税发[2004]172号颁布时间:2004-02-26

     2004年2月26日 深地税发[2004]172号 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财 税[2004]4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通 知》中有关减免税事项,按照市局有关减免税审批核准规程规定,由主管分局负责审 核批准,报市局备案。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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