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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7]77号颁布时间:1997-02-19

     1997年2月19日 深地税发[1997]77号 各处室、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粤地税发[1997]10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 企业的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 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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