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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改组改制过程中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珠地税函[2007]334号颁布时间:2007-11-16


稽查局、各区(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改组改制过程中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7]1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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