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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和相关法规制度(试用本)》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7]167号颁布时间:2007-04-18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和相关法规制度(试用本)〉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税务总局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注意收集学习贯彻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为今后的修订工作提出建议。该书的订购事宜由各市局直接与中国税务出版社联系,订购电话:(010)63908889/90/91,传真号码:(010)6390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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