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信息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7]67号颁布时间:2007-04-20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国税信息系统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信息系统稳定运行,提高处置信息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有关突发事件的发生,省局决定成立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信息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信息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永恒(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潘伟景(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和平(办公室主任)
陈耀年(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黄坚儿(流转税管理处处长)
陈方华(所得税管理处处长)
刘新华(征收管理处处长)
陈忠明(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长)
王振球(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
曹志成(计划统计处处长)
刘 尔(财务管理处处长)
梁世桃(人事处处长)
陈宁江(稽查局局长)
蒋余良(信息中心主任)
王梦连(服务中心主任)
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信息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潘伟景
副主任:蒋余良 刘新华 王梦连
成 员:张晓光(办公室副主任)
傅绪桥(办公室副主任)
凌宏兴(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叶 松(流转税管理处副处长)
孙剑琴(所得税管理处副处长)
潘启平(征收管理处副处长)
张巧珍(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
李 茜(国际税收管理处副处长)
梁以馥(计划统计处副处长)
陈小松(财务管理处副处长)
钟启标(人事处副处长)
彭妙群(稽查局副局长)
彭标生(信息中心副主任)
黄海军(信息中心副主任)
林小东(信息中心副主任)
陈 冰(信息中心主任助理)
鲁志南(服务中心副主任)
三、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信息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业务组、技术组、保障组和专家评估组,负责应急方案的具体实施和指导。
1.业务组,由省局征收管理处牵头,成员由办公室和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
2.技术组,由省局信息中心负责。
3.保障组,由省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
4.专家评估组,省局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四、各市国税机关建立信息系统应急工作领导机构
各市局要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应急处理工作,尽快根据省局要求建立信息系统应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根据省局信息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进行本单位及下属机构的应急处理工作,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信息系统应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各市局要制定相应工作职责,确定应急处理流程,指定突发事件发生时的联系机构和人员,并于5月底前将本单位信息系统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和联系人员情况上报省局信息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