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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穗地税发[2006]258号颁布时间:2006-11-22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28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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