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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利用统借统还贷款收购法国安迪苏公司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穗地税发[2006]250号颁布时间:2006-11-10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利用统借统还贷款收购法国安迪苏公司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2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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