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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六员”培训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6]7号颁布时间:2006-01-13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六员”培训的工作部署,为大力推进全省国税系统“六员”培训工作,省局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国税系统“六员”培训总体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应将开展“六员”培训情况及时向省局报告。

附件:广东省国税系统“六员”培训总体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税务系统“六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税办发[2005]29号)的要求,省局决定在继续做好我省国税系统公务员各类培训的同时,从2006年开始,利用2-3年时间,重点开展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反避税人员、稽查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统计分析人员(以下简称“六员”)的岗位业务培训。
  一、培训的意义
  “六员”是税收法规政策和税收管理措施的直接实施者,他们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关系到税收任务的完成。开展对“六员”的岗位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六员”的岗位技能和业务素质,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需要,有利于推动我省国税系统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更好开展。
  二、培训对象和目标
  “六员”培训的对象是全省国税系统从事办税服务厅工作的人员、税收管理员、反避税人员、税务稽查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统计分析人员。
  通过集中开展“六员”培训,要达到“六员”岗位业务技能达标、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形成分类梯次业务骨干队伍的目标,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六员”干部队伍。
  三、培训内容
  “六员”培训要以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技能为重点,培训内容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六员”应知应会的共性知识与技能,主要包括行政法律知识、涉税法律法规,相关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知识,财务会计,信息化知识与技能等。二是根据“六员”各具体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技能标准的不同而分别确定相对应的培训内容。
  办税服务厅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服务规范,征管业务,有关税种、税率和预算级次知识,防伪税控知识,纳税申报与认证审核,比对稽核,发票管理制度,税务公务礼仪,公文写作知识,沟通技巧等。
  税收管理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源管理方法,征管工作流程,纳税评估方法,税务查帐和税款核定,税源监控数据分析,经济与税收关系统计分析,税务协管知识与能力,税源调研报告、动态、信息等。
  反避税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税法和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与内容,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的原则和规定,资本弱化避税、避税港避税等各种避税形式及其规制手段,对避税案件进行选案、审计、调查和调整的技能以及谈判技巧等。
  税务稽查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相关法律知识,司法应诉技巧,稽查取证知识,检查询问技巧,稽查案头分析以及案件报告写作等。
  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出口退税政策、管理规定,受理、审核、审批出口退税的工作流程,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出口退税评估,出口退税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增值税政策及发票管理知识等。
  税收统计分析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税收计会统知识,相关计算机软件技术,数据统计分析方法,税收收入和相关经济指标之间数量关系的分析方法等。
  为了规范全省的培训内容和总体要求,省局将按照总局编印的“六员”培训大纲指导各市开展培训。各级国税机关在培训中,可从总局组织编写的全国税务系统公务员培训“X+Y+Z”系列教材中选用与培训内容相应的教材,也可根据实际的培训需求,选用省局有关业务处室编写的培训教材或讲义、课件。
  四、培训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确立分级培训的原则:省局负责全省“六员”的师资培训,各市、县(区)国税局负责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和稽查人员的具体业务培训。反避税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统计分析人员由于人数相对较少、岗位知识与技能专业性强的特点,将由省局有关对口业务处室组织业务骨干集中培训。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六员”培训要坚持脱产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办班培训与网上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原则,重在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一是要大力提倡在岗自学。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前国税人员对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制定中、长期自学计划,并通过岗位练兵、日常学习、专题报告和讲座等方式,为他们进行在岗自学开创多种渠道,提供多方面的组织保障与服务。
  二是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脱产集中培训。省局将采取集中脱产办培训班的方式,为各地培养“六员”的师资;各地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重点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和税务稽查人员的培训,对骨干人员可采取集中脱产办培训班的方式进行专项培训。
  三是要大力开展网上培训和在线学习。各地要做好开展远程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远程培训管理办法,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充分利用总局和省局即将开通使用的税务系统远程培训平台,帮助广大国税人员进行在线学习,确保本地区远程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要把“六员”培训与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结合起来。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岗位练兵、业务比武、能力竞赛等活动以及“每日一题”、“每周一课”等多种学习形式,调动广大国税干部参加培训和刻苦自学的积极性,将“六员”的培训工作与日常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营造一种人人练“绝活”,个个学业务的团队精神和良好氛围。
  (三)省局组织的“六员”师资和业务骨干的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四)培训工作总体安排:
  第一阶段(2005年底至2006年初):这一阶段主要是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订培训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聘请培训教师;制作课件和讲义;考察评估师资教学质量和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06年上半年):省局主要做好各地选送的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和稽查人员的师资培训。反避税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统计分析人员的培训,省局有关对口业务处室从2006年下半年起分期分批对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
  第三阶段(2006年?2007上半年):各市、县(区)国税局全面开展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和稽查人员的培训。省局将按照总局编印的“六员”培训大纲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市开展培训。培训的方式除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集中培训外,鼓励干部在岗自学,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业务竞赛活动和多种学习形式,调动广大干部参加培训和刻苦自学的积极性。各地可先在“试点” 培训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作普及推广培训开展。
  第四阶段(2007年下半年):这一阶段主要是开展培训工作评估,组织评估小组赴各地检查培训效果。
  五、明确培训职责,区分培训任务
  按照“谁业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确定省局机关各处室的“六员”培训的职责与任务。
  (一)省局成立“六员”培训领导小组。廖建生副局长任组长,征收管理处刘新华、稽查局陈宁江、计划统计处曹志成、进出口税收管理处陈忠明、国际税务管理处王振球、流转税管理处黄坚儿、所得税管理处陈方华、法规处黄国器、监察室陈永和、教育处刘想民、信息中心梁世桃、培训中心曹慧球等处室领导任成员。“六员”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教育处和培训中心负责。教育处刘想民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处黄健明、培训中心刘之强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省局教育处牵头负责“六员”培训的组织工作;主要负责对“六员”培训总体方案的制定,对“各员”培训具体方案的审核,对培训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培训评估工作。
  (三)征管处主要负责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会培训中心制定培训方案,落实选定师资和对师资试讲质量评估以及课件、讲义、教材保障工作。
  (四)稽查局主要负责稽查人员的培训工作。会培训中心制定培训方案,落实选定师资和对师资试讲质量评估以及课件、讲义、教材保障工作。
  (五)国际税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计划统计处分别负责反避税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统计分析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省局施教机构培训中心负责“六员”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稽查人员培训部分师资授课任务,并依托省局教育培训网站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网络远程的培训。
  (七)“六员”培训应知应会的共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法律知识、涉税法律法规,相关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知识,财务会计,信息化知识与技能和廉政纪律教育等,由法规处、流转税处、所得税处、监察室和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授课。
  以上负责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稽查人员培训任务的征管处、稽查局,制定的相关具体培训实施方案、确定的师资人员名单和授课内容请于2006年1月31日前报教育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计划统计处分别制定的反避税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统计分析人员的具体培训实施方案,请于2006年6月30日前报教育处。
  六、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六员”培训工作。各地要根据省局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由教育培训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同配合,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六员”培训实施方案,要将“六员”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考核之中,切实抓好“六员”培训工作。
  (二)认真组织培训,努力提高“六员”培训的实效。培训要以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为导向,以岗位培训为重点,突出岗位职责、岗位技能,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要防止走过场,要把普遍培训、提高整体业务能力与选拔业务骨干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把已开展的各类岗位培训活动与“六员”培训结合起来,及时调整和扩大培训范围。通过“六员”培训要达到提高六类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和形成骨干队伍的双重目的。
  (三)严格“六员”培训考核与干部使用、推进执法资格制度相挂钩。要进一步调动广大国税干部培训学习的积极性,对“六员”培训要贯彻“凡培训必考”的原则,严格考试考核,培训面要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 。各地可进一步探索通过考试考核分级评定税收征收员、税收管理员、税收稽查员或征管能手、稽查能手的做法。要落实奖惩制度,对“六员”培训取得优秀成绩者给予奖励,不及格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和回炉再培训,直至合格再上岗。
  (四)要统筹兼顾,认真解决好工学矛盾。既要加强培训,又要抓好各项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要保证“六员”培训人员、时间和效果的三落实,做到工作和学习两不误。要确保培训经费的落实,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确保“六员”培训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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