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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巴林国两国政府互免空运收入税收协定生效的通知(粤地税发[2001]236号)

粤地税发[2001]236号颁布时间:2001-09-24

     2001年9月24日 粤地税发[2001]236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巴林国两国政府互免空运收税收协定生效的通知》(国 税发[2001]96号,该协定文本已以粤地税函[1999]238号转发)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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