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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粤财法[2003]14号颁布时间:2003-02-27

     2003年2月27日 粤财法[2003]14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印花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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