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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中国和保加利亚共和国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议定书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2]645号颁布时间:2002-12-18

     2002年12月18日 粤地税函[2002]645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中国和保加利亚共和国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 协定的议定书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2]702号)转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中国和保加利亚共和国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 协定的议定书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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