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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2001年第七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穗地税函[2001]124号颁布时间:2001-11-06

     2001年11月6日 穗地税函[2001]124号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2001年第七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1]510号)转发给你们,对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具体 事项,按我局《转发关于下发广东省2001年第四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穗地 税函[2001]85号)规定处理。 附件1: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2001年第七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1年10月19日 粤地税函[2001]510号   根据《广东省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省信息产业厅组织认定了广东省 2001年第七批软件企业,现将名单下发给你们,对其中由我省地税部门负责所得 税征管的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 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粤财法 [2000]66号转发)的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对名单内于2000年 7月1日后成立的软件企业,视为新办企业享受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 附件:2、粤信厅函[2001]278号(略)    3、2001年广东省第七批软件企业名单(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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