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城市石滩镇马修村鸿成皮具厂火灾事故的通报 (穗府[1999]64号)
穗府[1999]64号颁布时间:1999-10-27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1999年10月26日7时30分,增城市石滩镇马修村村心二巷25号的鸿成
皮具厂发生火灾。在这场火灾中,有20人当场死亡,9人烧伤(其中4人重伤,5人
轻伤)。 据查,鸿成皮具厂老板谢某是石滩镇马修村人。该皮具厂是1995年兴
建的3层住宅楼,首层两房一厅,厅内堆放货物,两个房间是值班用房,第二层为裁缝
车间,第三层为缝制车间。据了解,10月26日上午该厂房内有41人上班。首层起
火后,由于楼梯间有45罐胶水,火势沿楼梯迅速蔓延,因二楼铁门被锁住,二楼的载
维车间未被殃及。三楼门口堆放4罐胶水,引起大火。
增城市公安消防大队于7时40分接到火警后,迅速出动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展开
扑救。经过15分钟的奋力扑救到8时15分大火被扑灭。得知灾情后,广东省委副书
记、广州市委书记黄华华,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文岳,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国强,
广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刘日知,广州市副市长张桂芳等省、市领导,省政府办公厅、市
政府办公厅以及安委、劳动、公安、消防、工会等有关方面的负责人以及增城市委、市
政府负责人立即奔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指挥及处理工作。广东省委副书忆高祀仁专门
了解了这场火灾事故的情况,并作了重要批示。之后,广州市及增城市分别按照省、市
领导的指示,很快成立了“10.26”特大火灾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组和善后处理工作
组,目前,起火原因和火灾损失正在调查中。
这次火灾是继本月“10.9”白云区竹料镇特大火灾事故(死15人)后一宗群
死群伤特大事故,损失非常惨重,教训极其深刻。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已经组
织力量,彻底查清火灾的原因,总结教训,严肃处理有关肇事者和责任人。并且再次重
申,要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类
似事件再次发生。
消防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市委、市政府要求,坚决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大力推
行依法治火。当前,要重点抓好前店后厂家庭作坊和“三合一”厂房的清理检查。各级
政府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市交防委关于开展消防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严密组织好本地
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检查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各部门、
各单位的特点,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实施消防监督,齐抓共管消防安全工作,共同把好消
防安全关。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建筑工程和使用场所,规划部门不能批准其建设,城
建部门不准其建设,国土房管部门不准发放销售证供和房产证,工商部门不准发放工商
执照,供电部门不准提供用电、共水部门提供用水,供气部门不准提供用气,公安消防
部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建筑工程不准签发验收意见书,对已投入使用且不符合消防安
全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坚决实行关门停业措
施。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造成火灾的,除追究着火单位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当地政
府以及主管部门的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必须绳之以法。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