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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199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1999]2号颁布时间:1999-01-20

     1999年1月20日 人考中心函[199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资格考试主管部门暨注册税务师 管理中心: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的通知》(人发[1999]4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 做好199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9] 3号)文件有关精神,为做好考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分滚动与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考五科的为 滚动管理模式,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可连续 滚动,即第一年与第二年为一个周期、第二年与第三年为一个周期,依次类推); 考二科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为非滚动管理模式,即二科必须在一个 考试年度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按有关要求及时间认真做好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报考五科的考生在一个 考试年度可任意选报其中的若干科),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一。于4月底前将试 卷预订单(见附件二)一式两份报人事考试中心。   三、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四科均为客观题, 全部在答题卡(32开)上作答,试卷袋、答题卡袋内的附件及回收、装订等具体 操作办法与经济专业相同;税务代理实务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单项选择、多项 选择、简答、综合分析题)组成,全部在试卷上作答,试卷袋内的附件的回收、装 订等具体操作办法与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相同。   四、在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信息系统(PTMIS98)中,由于系统预设的考试 时间与文件精神不一致,因此需进行修改,方法如下:在FOXPRO系统中,打开 PRG_DBF子目录下的XKS_STRU库,将KS_DATE(考试日期)和KS_TIME(考 试时间)按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1999年度全国注册 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9]3号)进行修改(注意: 该库中的每一记录都要进行改正)。   五、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见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1998年10月 《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98》(用户手册)第3页的1、2、3注册税务 师执业资格考试编码。   六、考号为11位,第1位为科目代码,第2、3位为省市代码,第4、5位 为考区代码,第6、7位为考点代码,第8、9位为考场代码,第10、11位为 座位号。考号编号后,生成考生档案号(共9位),第1、2位为省号。档案号是 滚动管理的依据,请告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查询。   七、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黑色或蓝色)、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 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非立式)。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 回收。   八、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四科右各地组织阅 卷;税务代理实务的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送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关于考试收费问题仍按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 员会关于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及1998年各类资格考试及证书收 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1998]22号)的收费标准上缴。请 于7月底前汇人事考试中心。   十、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由各省(区、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   十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值班时间为6月25日13:00时至6月2 7日17:30时,请将值班电话于考试前一周分别上报。有关考务问题与人事部 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与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联系。值班电话:人事考试中心:(010)67758273,注册税务师管理 中心:(010)63541367、63543388—6237。 附件一:1999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略) 附件二:1999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与预订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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