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关于珠海市唐家桃李印刷厂等六个单位申领校办企业证书的批复
粤教勤[1997]5号颁布时间:1997-03-21
1997年3月21日 粤教勤[1997]5号
珠海市、潮州市、韶关等市教委、教育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查,珠海市唐家桃李印刷厂、珠海市横琴教学设备厂、珠海市惠安冷气装饰
公司、饶平县新丰星海工艺瓷厂、曲江县第一中学红太阳校服厂、曲江县职业高级中
学校办工厂等六个单位符合校办企业条件,可发给校办企业证书,上述企业享受国家
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时,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