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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关于湛江市聋哑学校湛江开发区教育服装厂申领校办企业证书的批复

粤教勤[1998]10号颁布时间:1998-10-07

     1998年10月7日 粤教勤[1998]10号 湛江市教委、国税局、地税局:   经审核,湛江开发区教育服装厂符合校办企业条件,可发给《校办企业证书》, 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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