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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粤国税发[1996]185号颁布时间:1996-05-17

     1996年5月17日 粤国税发[1996]185号 主送:(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1996]13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1996年3月28日 国税函[1996]13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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