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发票统一式样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9]197号颁布时间:1999-08-20

     1999年8月20日 粤地税发[1999]197号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统一发票式样(见附件一、二)下发 给你们。该发票一式五联,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发票联;第三联:财务记帐联; 第四联:业务副本联;第五联:保费通知单,规格为18.4cm×13.2cm,发票 联使用无碳复写水印纸印刷。请各地按发票管理有关规定予以监制。 附件:1.中国平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分司保险费发票(略) 2.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公司保险费发票(电脑机外式)(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