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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总公司向所属企业收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函[1996]201号颁布时间:1996-05-06

     1996年5月6日 粤国税函[1996]201号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总公司向所属企业收取管理费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1996]118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总公司向所属企业收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 (1996年3月15日 国税函[1996]11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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