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粤地税函[1999]395号颁布时间:1999-12-10
上一篇: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租赁经营单位收取市场建设费应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下一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