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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路局和企业内部的保(公)安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87)粤税三字第064号颁布时间:1987-07-28

     1987年7月29日 (87)粤税三字第064号 海南行政区、自治州、各地、市、县、自治县税务局: 现将公路局和企业内部的保(公)安单位征免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略) 二、企业内部的保(公)安队,其经费来源企业拨付,不属国家财政拨付的单位, 其使用的车船,应按规定征收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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