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个体经营户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批复 

湘地税函[2006]31号颁布时间:2006-03-01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个体经营户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批复》(国税函[2006]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