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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地税函[2005]158号颁布时间:2005-11-23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海整治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9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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