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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湘国税函[2003]234号颁布时间:2003-07-14

     2003年7月14日 湘国税函[2003]234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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