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铁路货车修理业务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湘国税函[2002]56号颁布时间:2002-02-09
2002年2月9日 湘国税函[2002]56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铁路货车修理业
务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2001年12月29日 国税函[2001]10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
[2001]251号)中所指的“铁路系统内部单位”包括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其为铁路系统修理铁路货车业务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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