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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税收工作中发挥注册税务师作用的通知

湘国税函[2000]61号颁布时间:2000-03-28

     2000年3月28日 湘国税函[2000]61号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税收工作中发挥注册税务师作用的通知》(国税发 [2000]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领会文件精神,采取积极态度和措施,支持税 务师事务所的工作,推进我省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化和税务代理事业的健康发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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