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及进行税源调查的通知
湘地税函[1995]009号颁布时间:1995-01-24
1995年1月24日 湘地税函[1995]009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及进行税源调查的通知》(国税
发[1994]265号)转发给你们。为便于汇总上报,省直各企业主管厅局、各总公司及直
属企业单位办的境外企业,应填报二份《境外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表》,一份报送所
在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由地、州、市局连同地、州、市县级企业调查表一道汇总
报省地方税务局;一份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报省地方税务局。所填调查表务
请于3月5前报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