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1999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0]148号颁布时间:2000-04-07
2000年4月7日 鄂国税函[2000]148号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0]88号《关于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
企业1999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规定,允许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营业部税前扣除1999年度总机构管理费145万元,对其超过标准的部分应
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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