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机械工业第二安装公司2000年度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1]152号颁布时间:2001-03-27

     2001年3月27日 鄂国税函[2001]152号 十堰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机械工业安装总公司所属企业2000年度总机构 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1]106号)规定,对中国机械工业第 二安装工程公司2000年度上交的总机构管理费63万元,准予税前扣除,请遵照 执行。对该企业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