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机械工业第二安装公司2000年度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1]152号颁布时间:2001-03-27
2001年3月27日 鄂国税函[2001]152号
十堰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机械工业安装总公司所属企业2000年度总机构
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1]106号)规定,对中国机械工业第
二安装工程公司2000年度上交的总机构管理费63万元,准予税前扣除,请遵照
执行。对该企业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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