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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2]225号颁布时间:2002-08-20

     2002年8月20日 鄂国税函[2002]225号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关于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工资总额基数和效益工资分 配计划的报告》(鄂移财字[2002]401号),要求对按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公司下发的工效挂钩办法(中移人[2001]1559号)规定核定的湖北省移动 通信公司2001年度工效挂钩工资总额16151万元,准予税前知除。经审核, 该公司2001年度核定工效挂钩工资总额,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1994]009号文件的规定。请你们对其所属各分公司、单位在附表规定的标 准内实际发放的工资,准予据实税前扣除。 附件: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2001年度税前扣除工效挂钩工资基数分配表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工资基数   武汉营销中心   2193   荆州分公司    1303   襄樊分公司    1017   宜昌分公司     917   黄冈分公司     655   十堰分公司     649   孝感分公司    1001   荆门分公司     396   黄石分公司     429   咸宁分公司     508   恩施分公司     464   鄂州分公司     257   随州分公司     221   仙桃分公司     187   潜江分公司     119   天门分公司     116   省网络部     1524   省计费业务中心   357   设计所       189   培训中心      55   省公司现业    1714   省公司      1880 合计      1615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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