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0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0]36号颁布时间:2000-02-01
2000年2月1日 鄂国税发[2000]36号
《2000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已经全省国税工作会议讨论,现予印发,请遵
照执行、认真落实。对于贯彻的情况,包括重要工作的进展、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
题等。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附件:2000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
根据总局的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2000年
全省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继续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
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认真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
神,扭住收入中心,深化税收改革,主攻工作质量,实施科技兴税,提高干部素质,
塑造队伍形象,落实各项措施,完成国税任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再作贡献。
一、以服务经济为己任,履行职责,落实政策,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
(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税收工作的重要决策,提高认
识,采取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发挥好税收宏观调控作用。
(二)加强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做好宣传,加
强同储蓄机构的联系沟通,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在全省开展一次居民储蓄存款
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情况检查。
(三)认真贯彻落实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保证政策
的有效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
(四)积极贯彻落实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一系列税收政策,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进出口税收、资本投资和技术改造、购买国产品替代进口设备退税、技术开发费加成
税前扣除、中西部地区税收优惠等各项政策,优化税收环境,服务对外开放和招商引
资。做好我国与已批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国家的税收协定的执行工作。
(五)认真贯彻落实支持国企改革、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外贸出口的税
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湖北经济的振兴作贡献。
(六)认真做好实施燃油税和车辆购置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落实计划,严格征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七)落实税收计划。2000年总局和省政府确定我省的国税收入计划为
185.92亿元,其中两税计划164亿元,中央营业税计划3.5亿元,企业所
得税8.17亿元,居民储蓄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7亿元。为增强税收任务分配的科
学性,积极研究和完善税收计划分配方法,省局选择一个市,市州局各选择一个县市
试行基数加系数(税收与GDP增长系数)的方法分配任务,摸索经验,逐步推行。
各级国税机关要坚持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的组织收入工作思路,使税收收入
的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八)加强税源监控。开展一次全省税源调查,摸清国税税源家底。加强对税收
收入的调研分析,开展税收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寻求税收变化规律,准确预测收入趋
势;密切关注税收政策变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及时掌握税源变动情况,要注意加强
对新建、改制、重组、兼并、破产等企业税源的跟踪监控。加强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
的税收监控管理,重点对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的监控,直接纳入省局税
源监控网实施日常监控。
(九)大力清缴欠税。及时掌握企业欠税情况,总结清欠工作经验,继续大力开
展清缴欠税工作。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和审批缓税,并积极采
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控制新增欠税。实现当年新欠全部清回,陈欠清回20%
的目标。
(十)完善组织收入考核办法。对组织收入工作从任务完成、收入进度与经济增
长的关系和税收申报率、入库率、欠税清缴率及滞纳金加收率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
实行考核计划与考核管理并举、考核数量与考核质量并重、考核单位与考核个人并
行,做到该收的税尽收,不该收的不收,努力提高收入质量。
三、以规范管理为要求,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强化各项税收管理
(十一)增值税管理。做好增值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清理和抵扣工作。总结完
善对增值税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严格税收清算,巩固专用发票延伸管理经验。
进一步探索管帐与管票相结合办法,全面铺开增值税规范管理工作。
(十二)消费税管理。结合开征燃油税,进一步实行消费税重点税源集中管理办
法。继续落实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规范营业税征管,落实金融保险等
行业税收管理办法。
(十三)所得税管理。继续探讨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监管的有效形式。加
强对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推广使用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加强所得税税源的
管理,进一步理顺征管关系。落实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摸清税源,
加强检查。
(十四)涉外税收管理。按照《湖北省涉外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对全省
上年度的涉外税收工作进行一次考核。推行审核评税制度,逐步试行税务审计规程。
适时建立涉外纳税人数据库。做好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凋查网上贸易和电子商务的征
税问题,加强反避税的基础性工作。
(十五)进出口税收管理。建立一套包括从外贸企业核算开始的企业出口退税登
记、申报、审核、退库、清算、检查在内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同外贸、海关、外汇管
理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出口退税检查,完善防范出口骗税的措施。严格执行进出口税
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政策,积极研究和完善新疆棉“以出顶
进”。国产钢材“以产项进”等管理办法。加快退税进度,大力支持外贸出口。
(十六)个体税收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推广个体税收规范管理试点经验,巩固
建帐建制成果,进一步扩大建帐建制范围。规范和简化个体税收和集贸市场税收以及
农村零散税收的税收征管办法。继续实行个体税收单项考核办法,完善个体税收计划
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十七)加大税务稽查执法力度。强化案头稽查,对企业纳税申报资料逐项稽核,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纳税人申报不实、弄虚作假的问题;扩大调帐稽查;控
制进户稽查,认真贯彻落实检查计划制度,继续坚持“统一组织、各方参与、一次进
户、各税统查”的工作思路,避免重复检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开展行业交叉稽查。进一步落实平均罚款率、入库率分别不低于10%和85%的规
定,全面实行“税务稽查收入”专户制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广泛实施税
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
四、以理顺职责为原则,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十八)深化税业征管改革。按照精简、效能、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收缩机
构,以适应征管模式和国税工作发展的要求。在农村,有条件的逐步推行“远安模
式”,带县市州局可选一个县市局进行试点;在市州城区,按行政区划设置分局,取
消直属分局。同时,要规范各系列和岗位的工作职责,有效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
等问题。
(十九)做好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继续加强税务登记与工商登记的协调,弄清管
户的基本情况。研究完善《征管质量考核办法》,规范基层税收征管考核的方式、方
法,继续开展征管质量考核检查。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申报纳税等情况,研究建立企
业纳税信誉等级制度。研究改进普通发票防伪措施和加强重点行业普通发票的规范管
理,做好新版出口专用税票和印花税票的印刷发行工作。
(二十)完善税务稽查工作机制。在各级稽查局全面推行“稽查专户”制度,加
大“下查上收”工作力度。加强税务稽查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切实落实税务稽
查工作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制度。完善税务稽查告知制度,实行税
务稽查案件监控管理办法,建立并实施税务稽查工作责任制、复查制、错案责任追究
制和税务稽查人员业务等级制。进一步研究建立现代的、科学的税务稽查工作机制。
(二十一)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
执行总局《执法检查规则》,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
执法检查制。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总结验收“三五”普法工作。
五、以现代化手段为支撑,加大投入,科技兴税,提高国税工作效率
(二十二)试用统一征管软件。除配合总局搞好武汉、宜昌两地的试用统一征管
软件的试点外,省局选择襄樊进行试点。针对不同对象,对设备环境、网络通讯、服
务器及工作站进行必要调整,对系统软件、软件数据库、程序操作及安装维护等多项
内容分层次培训,为统一征管软件的全面应用做好准备。
(二十三)实现税银联网运行。以纳税大厅为载体,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与银
行、国库等有关部门联合,逐步推行“银税联网、税款直达”办法,实现纳税人、国
税机关、国库三点一线,税款征收、划解,入库三位一体,在入网交换银行之间实行
同城票据实时清算、异地资金实时汇划,实现税款直达入库。
(二十四)推广应用税控器具。主要是税控加油机和税控收款机。税控加油机于
10月底前要在全省所有加油站安装完毕;税校收款机先期在大型的商场、集贸市场
安装试用。
(二十五)推行公文处理系统。省市局要在巩固本级机关应用的基础上,抓好对
全系统的推广工作。省局与市州局从元月1日起实行公文远程收发,各县市局计算机
网络要在6月底前实现与市州局的对接,确保办公自动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初步实现
无纸化办公。
(二十六)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建立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逐步扩大防伪税控
系统用户数,将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到工业企业和商业批发企业,保证税控目标的如期
实现。
(二十七)完成“金税”二期工程建设。实施和完善数据通讯广域网建设,逐步
建立稽核中心,搞好稽核系统网络建设,并研究其与征管软件数据接口问题。进行有
关技术培训。建立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网络。
六、以推动工作为目的,加强宣传,搞好调研,优化国税工作环境
(二十八)加强税收宣传。积极探索新的宣传途径,努力实现宣传工作的“三个
转变”,即宣传内容从宣传国税部门自身工作为主向以宣传税收法律、法规为主转变;
宣传形式从注重日常宣传向注重“精品”宣传转变;宣传主体从专业宣传人员“孤
军奋转”式向组织国税干部参与“集团作战”式转变。在加强社会税法宣传的同时,
还要加大对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宣传力度。
(二十九)做好税务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与各级党政部门及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
分类分层及时报送税收信息。既要总结经验,又要反映问题;既要报喜,又要报忧,
充分发挥税务信息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税务信息调查研究,在提高信息质量上
下功夫,重点为上级领导和本级领导正确决策提高服务。同时,还要为对下指导工作
服务。税务信息的报发要注重时效性,提高效率,实行电子化处理。
(三十)积极开展税收调研。各级国税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实干精神,大
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征管、深入日常工作,抓住国税工作的重点、难点、
热点,积极开展工作研究和理论研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超前性。健全
专业和业余调研网络,逐步形成良好的研究氛围。以湖北省国家税收研究会成立为契
机,重点围绕WTO对经济税收的影响、国税“十五”规划、规范税收管理、深化税
收改革等课题组织调查研究,丰富税收理论,为国税工作实践服务。
七、以带好队伍为根本,加强培训,精兵强税,塑造国税良好形象
(三十一)推进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与征管改革相协调,进一步收缩和完善机
构设置,理顺职责,逐步清理超编及计划外临时人员,调整岗位责任和人员结构。以
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行竞争上岗。继续完善晋升工作见习制、公示制。加大干部
的轮岗和交流力度,调整干部结构。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十二)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巩固“三讲”教育成果,落实整改措施。完
成林区、省直管市局“三讲”教育工作。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领导素质,包括组织能
力、协调能力、指挥能力、决策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等。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的管理
监督机制,搞好各级领导班子的考察、选拔、配备、充实工作。结合干部交流轮岗和
竞争上岗,积极探索领导干部任期制、离任审计制,增强透明度。建立后备干部培养、
选拔、锻炼、任用制度。
(三十三)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制订培训计划,对现有干部进行分层、分类、分
项培训,保证各级机关长年有占总数20%以上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培训时间以中期
培训为主,一般2至3个月为直,新进人员必须培训半年以上才能上岗;培训内容要
理论联系实际,唯用而学,学以致用。鼓励干部参加各类自学、函授或脱产学习,不
断提高国税队伍中高层次学历人员比例,改善干部文化知识结构。组织一次全省国税
干部科普文化知识和税收业务知识的摸底考试。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完成本轮五个系
列能手竞赛活动,从前几年已评出的能手中选出一批最佳能手。
(三十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17号文件和总局
关于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崇高科学为主
要内容的思想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加强机关党组织
建设,发挥好党组织作用。尤其是要做好机构改革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税务
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规范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因地制宜
地开展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促进“四有”干部队伍建设。
(三十五)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加强执法监察,与执法检查
相结合,重点针对税收执法中的一些薄弱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重大问题严办查处。
全方位推行公开办税,依法征税,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纠正部门不正之风。推行政府
采购制度,大宗物品,统一采购。规范和强化财务管理,强化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
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搞好税务机关和所办税务代理机构的脱钩工作,促进税务代理
的健康发展。
(三十六)全面开展内部审计。重点是对各级机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日常审计,
抓好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处理,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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