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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涉外税收滞纳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通知

鄂税发[1993]127号颁布时间:1993-03-23

     1993年3月23日 鄂税发[1993]127号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3]034号文《国家税务局关于涉外税收滞纳 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涉外税收滞纳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3]034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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