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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青财税[2007]74号颁布时间:2007-07-17


各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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