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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青财税[2005]69号颁布时间:2005-08-30

 
各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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