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青岛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国税税政[2000]92号颁布时间:2000-06-22

     2000年6月22日 青国税税政[2000]9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外汇局各市(区)支 局;各外汇指定银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 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0]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 遵照执行。 (5)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