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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二[1998]34号颁布时间:2000-10-16

     青地税二[1998]34号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地税二字[1998]第149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的 通知(一九九八年八月四日 鲁地税二字[1998]第149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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