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二[1998]34号颁布时间:2000-10-16
青地税二[1998]34号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地税二字[1998]第149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的
通知(一九九八年八月四日 鲁地税二字[1998]第149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