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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补充旅游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0]45号颁布时间:2000-03-08

     2000年3月8日 青地税发[2000]45号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补充旅游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规定的通 知》(鲁地税函[2000]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补充旅游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规定的通知 (二OOO年一月二十七日 鲁地税函[2000]2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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