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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鲁国税征[1999]32号颁布时间:1999-06-28

1999年6月28日 鲁国税征[1999]32号 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9] 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开展征管质量考核,是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完善征管改革、检 验管理工作质量与效率的有效手段。各地、各级国税机关对这项工作都应给予高度重 视,要按照总局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下大气力抓好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 范税务行政执法,切实强化税收征管质量的考核检查,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工作 水平,以迎接总局统一组织的考核。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1999年4月2日 国税发 [1999]52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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