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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直属征收单位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国税发[1999]28号颁布时间:1999-05-05

  1999年5月5日 鲁国税发[1999]28号 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直属征收单位(包括各级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涉外征收 分局和双重职能国税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大力加强征管基础建设, 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税收征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全省连年超额完成税收 收入任务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化,税收征管工作中疏 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突出地暴露出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把税收征管改革继续 引向深入,省局在年初召开的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上作出部署,将加强直属征收单位的 税收管理列入全年的工作重点,作为推动全省国税系统管理上水平、促进全年收入任 务完成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加强直属征收单位 税收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加强直属征收单位税收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各级直属征收单位管理着全省骨干税源,担负着70%以上的税收收入任务,在 组织收入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组织收入工作 的大局。同时,直属征收单位大都设在城市和党委、政府驻地,是反映国税机关于部 素质和形象的重要窗口,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国税系统在地方党政领导和社 会各界中的地位及整体形象。多年来,全省各级直属征收单位在推进征管改革和加强 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部分直属征收单位内部管理松懈、外部 管理弱化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如有的内设机构职责不清、岗位责任不明、工作脱节; 有的内部管理松懈、纪律不严、作风散漫、执法不规范;有的税源监控不力、底数不 清,特别是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普遍偏松,致使征管质量低下、虚假申报现象严重 等等。这些问题虽然不是所有直属征收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但如得不到有效解决, 就会影响全省国税系统征管水平的提高。因此,加强对直属征收单位的管理,切实提 高直属征收单位的税收管理水平,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国税机关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直属征收 单位的税收管理工作做为今年的一项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解剖管理中存在 的问题和原因,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尽快抓出成效。 二、直属征收单位加强税收管理工作的目标 各级国税机关要根据本地直属征收单位的具体情况,把加强管理工作的着力点放 在推进征管改革、强化税收管理功能、提高纳税申报质量上,在认真查摆问题的基础 上,本着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改进和加强直属征收单 位的税收管理工作。通过加强管理,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建立起科学、严密、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 各直属征收单位要按照新税收征管模式的总体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征 管改革向纵深发展,建立起符合本地实际的科学、严密、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 1、按照总局、省局的要求,把征管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按照总局、省局的要求建立起计算机网络,各项税收应用软件运行良好,所 有干部都能够掌握本岗位税收应用软件功能、熟练操作; 3、岗位设置科学合理,业务衔接紧密,人员职责清晰,建立起科学、公平、有 效的考核机制; 4、按照规定的管辖范围,科学配置征管力量,达到强化监控、管深管细的目的。 根据工作需要,从强化税收管理功能出发,各地可按照管理权限对内设机构或岗 位及职能作适当调整,以进一步加强对业户的纳税评估工作,强化税源控管、提高纳 税申报质量。 (二)征管质量有明显提高 各直属征收单位通过加强管理,要全面提高征管质量: 1、税源控管底数清(户数、纳税情况),企业税务登记率要达到100%; 2、按期申报率达到95%以上; 3、及时组织税款入库,税款当期入库率达到90%以上,对滞纳欠税按规定加 收滞纳金,加大清欠力度,欠税增减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4、搞好税收评估,降低异常申报面,提高申报质量; 5、严格执法,税务违法案件处罚面达到100%,处罚率达到20%以上; 6、档案资料规范完整并能有效运用。 三、要合理确定直属征收单位征管管辖范围 各地要根据直属征收单位的征管力量,对其管户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本着突出重 点、管深管细、增强调控力度、集中力量管好大中型骨干企业的原则,合理确定其管 辖范围,尽可能把小规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剥离出去。对剥离出的纳税人,可以按照 属地管辖原则由当地其他征收单位管理,也可以按照省局鲁国税人[1998]62 号文件的规定,经报批设立专门的征收分局管理。 四、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加强直属征收单位税收管理工作的健康开展 加强直属征收单位的税收管理工作,由各市、地局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具体组织 实施。作为全省国税系统年内强化管理、增加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局将在3季度 结合征管质量考核,组织力量对各地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或检查验收,并作 为今年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统筹安 排,精心组织。要通过加强管理,理顺主管局职能科(处)室对所属直属征收单位的 工作关系。要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定期听取直属征收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及 时协调解决其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按照"两个转移"的要求,牢固树立为基层 服务的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业务指导、后勤保障等方面更好地为直属征收 单位服务。要完善对直属征收单位税收管理的监督考核机制,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其 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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