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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统计报表金额单位及报表表式的通知

鲁地税计字[1996]第8号颁布时间:1996-03-27

     1996年3月27日 鲁地税计字[1996]第8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了适应税收会计改革的需要,统一税收会计、统计报表的统计口径,确保 统计数字的准确性,简化操作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从编报4月份 报表开始,将上报的统计报表金额单位全部由“千元”改为“角分”,同时对有 关报表表式作了相应的调整(见附件一)。   各市、地接通知后,要迅速对下部署,在报送4月份报表,要注意与上报数 字的衔接,保证按照保质保量上报各种报表。报表文件参数附后,审核公式拟拷 贝软盘发往各地,请查收。 附件:   税收分经济类型统计月报总表一、二、   营业税分经济类型统计月报表一、二、   资源税分经济类型统计月报表一、二、   一九九六年税收统计报表文件参数一览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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